开放课题

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7年度开放研究基金申报指南 

一、实验室简介

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由国家科技部于2015年9月30日批准建设,依托单位为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实验室主要瞄准我国能源、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及船舶、石油化工和国防等领域面临的表面保护关键技术问题,开展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特殊和交互作用工况下材料表面失效机理研究;研究表面保护材料制备方法及表面保护层制备过程控制技术;开发高效、高品质、环保型的表面保护材料及表面保护材料制备装备;针对不同表面保护材料的技术特点和应用领域,开展表面保护技术的可靠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研究和标准研究,提供行业共性技术服务。

二、开放研究基金项目设立原则

为提升表面保护领域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水平,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实验室面向国内外设立开放研究基金,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及经费,立项资助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并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研究工作,以促进本领域学科发展和技术进步。

三、拟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根据国内外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发展趋势与研究前沿,2017年度重点支持以下三个技术领域的相关研究:

1.材料表面失效机理研究及保护体系设计

(1)特殊条件下材料腐蚀、磨损失效机理及防护对策研究;

(2)多功能表面保护复合涂层体系设计和复合技术研究。

2. 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研究

(1)适用耐海洋环境腐蚀和抗玷污、高耐候有机涂层材料研究;

(2)绿色表面保护材料研究;

(3)高性能涂层制备智能控制技术研究;

(4)轻合金新型表面保护技术研究;

(5)增材制造专用金属材料与工艺技术研究。

3. 材料表面保护可靠性评价及技术标准研究

(1)特种表面保护涂层的性能表征与综合评价体系研究;

(2)材料表面保护技术相关标准研究及制订。

四、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1. 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的申请资格,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研究积累,具有从事同类项目2年以上的科研经历;

(2)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研究基金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申请人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

2. 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的评审与管理

(1)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二年,一般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为3-5万元/项,重点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为10-15万元/项。

(2)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受理工作并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再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实验室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

(3)申请者根据批准通知,认真填写《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实验室办公室。

(4)对获准资助的项目,实验室将按照《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办法》(附件1)进行管理。

  3、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方式

(1)申请者须按规定格式撰写《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保证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于规定时间内向实验室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含签章页面的扫描件)一份、纸质原件一份。

(2)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实验室电子邮箱:sspmat@163.com;纸质原件邮寄至:武汉市硚口区宝丰二路126号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邮编:430030)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7年6月30日,以收到开放课题申请书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春燕、刘炼   邮编:430030   电话:027-83641629  传真:027-83637647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二路126号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

五、附件:

附件1 《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办法》.docx

附件2 《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Copyright © 2021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鄂ICP备16024097号-5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宝丰二路126号 邮编:430030

技术支持:北京信诺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