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拟派吴勇、潘邻、姜新华三位同志赴日本NOF金属涂层株式会社进行项目合作与交流,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共7天。该三位同志往返日本及期间的费用由我单位自筹。
我单位按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1日至9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综合管理部联系。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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